五禁第六十一

题解

本篇的中心是论述针刺的宜忌,重点介绍了针刺的五禁、五夺、五过、五逆等禁忌,示人在治疗时知道避忌。所以名曰《五禁》。

黄帝问于岐伯曰:余闻刺有五禁,何谓五禁?岐伯曰:禁其不可刺也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夺。岐伯曰:无写其不可夺者也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过①。岐伯曰:补写无过其度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逆。岐伯曰:病与脉相逆,命曰五逆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九宜。岐伯曰:明知九针之论,是谓九宜。

注释

① “五过”:是指补泻均超出一定限度而言。张景岳:“补之过度,资其邪气;泻之过度,竭其正气,是五过也。”余伯荣:“五过者,五脏外合之皮、脉、肉、筋、骨,有邪正虚实,宜平调之,如补泻过度,是为五过。”

语译

黄帝向岐伯问道:我听说刺有五禁,什么叫五禁?岐伯说是指凡逢到禁日,对某些部位应避免针刺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的禁忌有五夺。岐伯说,是指气血衰弱的人,不可用泻法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的禁忌还有叫五过的。岐伯说:五过就是指针刺补泻不要过其常度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应避免五逆之证。岐伯说:病证与脉象相反,就叫五逆。黄帝说:我听说刺有九宜。岐伯说:明确知道九针的理论并能恰当运用,谓之九宜。

黄帝曰:何谓五禁?愿闻其不可刺之时。岐伯曰:甲乙日自乘①,无刺头,无发蒙②于耳内。丙丁日自乘,无振埃③于肩喉廉泉。戊己日自乘四季,无刺腹,去爪④写水。庚辛日自乘,无刺关节于股膝。壬癸日自乘,无刺足胫。是谓五禁。黄帝曰:何谓五夺?岐伯曰:形肉已夺,是一夺也;大夺血之后,是二夺也;大汗出之后,是三夺也;大泄之后,是四夺也;新产及大血之后,是五夺也。此皆不可写。黄帝曰:何谓五逆?岐伯曰:热病脉静,汗已出,脉盛躁,是一逆也;病泄,脉洪大,是二逆也;著痹不移,䐃肉破,身热,脉偏绝,是三逆也;淫⑤而夺形,身热,色夭然白,及后下血衃,血衃笃重,是谓四逆也;寒热夺形,脉坚搏,是谓五逆也。

注释

① “自乘”:是言天干值日的意思。甲、乙、丙、丁……等十个天干,分别作为代表十天的符号,并与人身不同的部位相对应。马元台:“天干之应于人身,头为甲乙,肩喉为丙丁,戊己为手足,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,庚辛应股膝,壬癸应足胫。故凡天干自乘之日,皆无刺之。”故人身每一天也都能逢到一个值日的天干,叫做自乘。

② “发蒙”:是治疗耳目头面之疾的一种刺法的名称。对于耳聋目昏,在午时刺听宫,便叫发蒙。

③ “振埃”:是治疗阳气逆于胸中,喘咳胸满,肩息上气等病的一种刺法名称。

④ “去爪”:是指治疗关节脉络四肢病以及阴囊水肿的一种刺法。针刺关节脉络,并以铍针出水,叫去爪。

⑤ “淫”:这里泛指耗伤阴津的现象与病变。周学海:“淫,谓肠澼沃沫,精遗、淋浊、盗汗之类皆是。”

语译

黄帝说:什么叫五禁?我想知道那些时日对那些部位不可针刺。岐伯说:天干应于人身,甲乙应头,所以逢到甲乙日,不要刺头部,也不要用发蒙的针法刺耳内。丙丁应肩喉,逢到丙丁日,不要用振埃法刺肩、喉及廉泉穴。戊己应手足四肢,逢到戊己日,不可刺腹部和用去爪法泻水。庚辛应于股膝,逢庚辛日,不可刺股膝的穴位。壬癸应足胫,逢壬癸日,不可刺足胫的穴位。这就是所谓五禁。黄帝问:什么叫五夺?岐伯说:五夺是五种大虚的病证:形体肌肉瘦削,是一夺;大失血之后,是二夺;大汗出之后,是三夺;大泄之后,是四夺;新产流血过多及大量出血之后,是五夺。五夺证都是元气大虚,不可用泻法。黄帝问:什么叫五逆?岐伯说:热性病,脉应洪大,而反见沉静,在出汗之后,脉应安静,而反见躁动的,是逆证之一;患泻下病,脉宜沉静,而反见洪大之脉,是为逆证之二;肢体麻木重着,肘、膝等处高起的肌肉破溃,身体发热,而脉搏或一手或两手亦难以摸到,是为逆证之三;久病遗、泄、淋、浊、汗等阴血受损之病,致使形体消瘦,若见发热,肤色苍白,枯晦不泽,或见大便下紫血块更加重了病情的,是为逆证之四;人有久发寒热,形体消瘦,脉见坚硬搏指的,是逆证之五。

按语

篇中提出的“刺有九宜”,并未见具体内容,疑有脱简。

本篇要点

一、说明五禁的内容,指出若逢到禁日,对相应的部位,应避免针刺。

二、说明五种元气大虚之证,绝对不宜用泻法针刺。

三、指出凡见脉证相反的病候,也应慎重处理,不可妄用针刺。